47名应届毕业生骗领人才补贴?法院这样判了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首批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其中一例涉47名应届毕业生,引发关注。据了解,2019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为吸引人才安家落户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来杭州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的生活补贴。毕业生在申请补贴时限内,需在杭州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5月至6月期间,韩某、马某等47名不符合上述补贴领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中介人员邱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操作,挂靠在邱某所在的杭州某公司短暂缴纳社保,虚构劳动关系,骗领补贴共计人民币49万元。其中,韩某骗领补贴1万元后,又介绍其他9名人员以相同方式骗领补贴9万元,并收取好处费;马某等其余46人分别骗领补贴1万元或3万元不等。2020年12月25日,公安机关将韩某等47人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严格审查证据,对涉案人员求学就业等情况进行补充调查。经审查认为,涉案47人均涉嫌诈骗罪,但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不同,应区别对待。其中,韩某积极介绍9名同学骗补,并收取好处费,社会危害严重,应当从严处理,依法起诉;马某等46人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坦白、退赃等从宽情节,均表示认罪认罚,处于稳定工作、读研的状态,符合不起诉条件,可以从宽处理。听取各方意见后,2021年7月23日,检察机关对马某等4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予以训诫,对韩某依法提起公诉。7月30日,法院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经共同努力,2021年10月,有关职能部门调整了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防范了骗补风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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