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字自愿放弃年假有效吗?(高院再审)

谢天华于2010年4月15日入职上海复出公司。 2017年1月10日、2018年1月10日,公司分别向谢天华发出两份年休假征询单,谢天华在该两份征询单上以勾选的方式表示自愿放弃2017年、2018年带薪休假,并...

太全了!这10类伤亡不能认工伤(2021)

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 “三...

从246起不起诉案例看帮信罪审查要点

1法定不起诉 1、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钦南检刑不诉[2020]132号将电话卡、银行卡贩卖给该名陌生男子,获利800元。上述银行卡涉嫌网络诈骗钱款转账共计9...

最高法院案例:传唤行为是否可诉?

【裁判要点】 传唤行为作为被诉治安行政处罚中的一个过程性、阶段性行为,被公安机关作出的最后的行政处罚决定所吸收,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同时,本案被诉传唤行为也在该案针对行政处罚行为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

“超标的查封”的认定和处理【附最高法院典型判例】

导读判定执行实施案件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应当先行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再根据委托评估价格认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执行法院未确定执行标的数额或未委托评估确定查封财产价值均构成认定事实不清。 【最高人民法院...

建议收藏!结婚必须了解的50个法律问题

Q1结婚的法定年龄 男女的结婚年龄要求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Q2同性之间可以结婚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应...

员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离职时领了补偿,还能告公司补缴吗?

案例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 马春花是深圳极大公司员工,入职时向公司申请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 2017年5月,马春花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投诉公司存在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应由用人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员工辞职,单位可以不批不办理离职手续,原因是……(附最新判决)

案号:(2021)沪02民终1916号 判决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子非鱼小编编辑 基本事实: 元某于2002年4月入职,后与联通上海分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2017年12月5日起被任命为证券行业销售...

拒绝调动不去新岗位报到构成旷工吗?(二审判决)

案例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 王一天是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自2017年8月1日起被派往本市杨树浦路星外滩十号楼担任物业副主管。 2020年4月10日,公司书面通知王一天,告知:星外滩十号楼业主要求撤销物业主管...

员工被拘留,能以无故旷工解除吗?

文 | 刘小根、陈璐,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实务文章,作者赐稿,供朋友圈分享! 单位员工因故意违法甚至犯罪被拘留,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部分类似在单位内部盗窃、故意伤害、徇私舞弊等还会给单位的团...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一览表(2021版)

结合《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简称规则),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将刑事办案期限进行详细梳理 刑事办案期限一览表(1-7) 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期间: 1、精神鉴...

张明楷:警惕交警成为交通肇事案的审判法官

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认定 文 | 张明楷 清华大学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行为...

因女儿结婚,员工请假未获批,强休是否构成旷工?(最新案例)

案例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 小编按:这是法院于2021年1月份作出的终审判决,二审法院进行了改判,具体案情如下: 王大力系上海碧绿公司员工,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16年5月19日起至2019年5月18日止。...

犯罪嫌疑人被讯问后又主动投案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案情】 2020年12月3日,某派出所民警接到线报后,立即出警搜查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住处并口头传唤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讯问。因本案价格鉴定尚未完成,犯罪数额尚未确定,民警要求王某某书写《保证书》保...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