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必须根据预产期休吗?
之后,公司以彭女士存在旷工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彭女士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自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双方产生争议。
第一,产前假是否必须根据预产期的时间休?
由于预产期不是一个确定的生产日期,因此,法律没有对休15天产前假的时间段进行强制性限制。本案中,公司严格按照预产期计算彭女士产前假,并以此计算旷工的天数,这样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现实。
第二,未按规定申请产前假,用人单位是否有提示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对劳动者请假行为进行规范的权利,但前提是劳动者已经知晓用人单位的管理要求。本案中,彭女士主动向公司申请休产前假,并非故意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此时,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彭女士按照规定流程请假,但公司无视其申请,不与她直接沟通,于理不合。
限期返岗通知书的作用是催促劳动者返岗,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让劳动者知晓。在劳动者已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优先采取电话联系,仅靠张贴公告,显然无法达到催促返岗的目的,不能视为有效送达。
综上所述,公司的行为违法。
(作者:李能娜 席阳 宋子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