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贴纸爆红网络,滥用冰墩墩图像谨防“踩雷”
原来,近来,山东半岛疫情突发,青岛市政府进行了数轮全员核酸检测,为让居民清晰了解自己做了几次核酸,政府也能通过发放贴纸的数量及时掌控采样情况,青岛市的各个街道都根据自己街道的特色印制了邮票大小或圆或方的核酸检测贴纸,贴纸配上或呆萌或科学或人文的精美图片和文字,并注明“您已完成第几轮核酸检测”,完成核酸采样的居民,都能当场领到很具仪式感的贴纸,将其贴在手机或身份证的背面。
“贴纸不但是市民的出入证,更让青岛的核酸检测更有温度了,让大家都积极主动参与核酸检测、防疫抗疫。”青岛市城阳区居民白女士开心地展示着手机背面的贴纸称。
但是,核酸贴纸网络爆红后却又出现别的问题。
那么,地方政府使用“冰墩墩”核酸检测证明贴纸究竟是否构成侵权?
据悉,国务院于2018年公布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指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针对何为商业目的,条例第五条亦给出了相关解释:“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但是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侵权委员会副主任祖兰兰律师也指出,北京冬奥组委会是依据著作权法来回复的。“冰墩墩”也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可能构成侵权。“从合法的角度来看,公益使用冰墩墩,街道可能需要北京冬奥组委会出具一个书面许可才不会构成侵权。”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公号“德恒深圳”的《一张核酸贴纸所承载的乐观与自觉——与“一捅一墩”有关的“冰墩墩”知识产权问题|实务探讨》文章中认为,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清楚地明白,执行公务与作品的使用间应当是要有必然且直接的联系,即是执行公务(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必需或者无可替代的作品。间接或不合理的联系应被排除在外,比如为激发公众检测核酸的热情而在贴纸上使用未经授权的美术作品,这种使用就是非必需的。所以,如在未取得“冰墩墩”著作权人许可的前提下,街道社区对“冰墩墩”贴纸的使用(包括制作分发)是涉嫌侵权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知识产权保护在疫情防控中也不能停摆。若未经授权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与公共利益没有必然逻辑联系,就仍然具备侵权行为属性。为建设创新型社会和法治社会,就必须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保持对知识产权的敬畏之心。
其实,除了著作权等雷区,例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都是要注意的事项,“核酸贴纸”无论多么诗意多么呆萌多么有温度,地方政府全员核酸检测时都要注意法度,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制作、宣传、使用,以防“出力不讨好”甚至“好心办坏事”。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