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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假房本骗学区!学籍没办成,家长反获刑

拿假房本骗学区!学籍没办成,家长反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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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假房本骗学区!学籍没办成,天津一家长反获刑

为了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有的父母买学区房

有的父母给孩子报辅导班

但有的父母却“另辟蹊径”

不仅没让孩子进理想的学校就读

自己还触犯法律获了刑

2020年6月份,被告人孙某为了能使长女孙某某在天津市某学校上学,花费人民币1000元找他人制作该学校学区片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居民户口簿,并将上述证件送至学校审查入学资格,后被发现为伪造证件。
经核实,孙某持有的某学校学区片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居民户口簿均系伪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买卖

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

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官提示
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就学条件初衷是好的

但要牢记办证制证广告不可信

买卖假证件

使用假证件是违法行为

一旦触犯法律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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