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不细读合同随便签字,粗心妈妈“吃了亏”

不细读合同随便签字,粗心妈妈“吃了亏”

不细读合同随便签字,粗心妈妈“吃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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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在合同上签字就是一个程序,一签了之,殊不知给自己日后维权造成很大的麻烦。今天的老冯说事提醒您,合同要看清,签字要慎重:

市民马女士是某教育培训机构的老用户,从2018年开始,她就给孩子购买了一家培训机构主打的“一对一”线上教学课程,连续多年已经花费了数万元。今年7月“双减”政策出台后,马女士觉得这家机构的培训模式可能会受到影响,于是提出要把孩子还没有上完,已经提前预付的培训费退掉。而且为了退费,对方提出的所有条件不管合理不合理,马女士全同意了,最后掐头去尾算出来要退给她7460元,而且需要等7-15个工作日以后才能到账,对此,马女士也认可同意了。可15个工作日过后,退款依然没有到账,马女士还发现她的退费申请居然被取消了,孩子的班主任告诉她,这是系统升级造成的,让她重新提交申请。马女士很不满意,但也只得重新提交,而再次提交申请后,退款就变得遥遥无期了。在此期间,马女士数次拨打客服电话,对方每次都承诺退款几天后就会到账,但退款始终没有到。
情急之下,马女士找出了当初签的协议,想寻求一下别的解决办法,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协议里面有一个巨大的“坑”。协议规定,如果双方争议无法协商,就要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马女士急忙登录北京仲裁委员会官网,并用官网提供的“费用快算”功能一算,好家伙,仲裁7460元争议,先要支付仲裁员12000元报酬,同时还得另付机构费用5000元,这就是说,这场仲裁下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总计她得要花费17000元。结果怎么样呢?马女士自认倒霉,干脆放弃!
国家《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您听明白了没有,只要有仲裁条款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即使您感到不公平再到法院起诉,也不会被受理。普通市民签订合同、协议很少有人会注意这样一些细节,加之他们对仲裁与诉讼间的区别也不太了解,于是稀里糊涂就签了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或者协议。您所不知道的是,极有可能就是一个合同陷阱。您想呀,仲裁费用比你要追诉的退款多的多,遇上这样的事,除了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面咽,还能怎么着呢?现实当中卖房、购汽车类似这样设置大“坑”的销售合同有不少,因此您下笔签字的时候,可千万把眼睛睁大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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