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买房后怎么迁户口?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以下吧。
根据《天津市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事指南》规定:居民因搬迁或购房,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具有夫妻共有房屋产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两本),房屋共有人共同到场办理。为已实际交房入住,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发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代替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
只要带齐上述材料就能办理
你可别忘啦!
有不少朋友问核桃
“自己是集体户口,能把孩子的户口迁过来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
您必须是个人户口后才能迁孩子的户口呢
这一点您可是要记住呀!
外地子女在津投靠父母落户
夫妻一方为天津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应当向有法定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投靠落户。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2、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非婚生育无法提供《结婚证》的,投母落户需要提供非婚生育声明,投父落户的还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涉及从生父母一方投靠另一方来津的,生父母应当同时到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提供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