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支持对象:
在国际著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高级职务,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转化的经历,且直接从事本专业领域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工作的专家学者;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所带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市场潜力巨大,技术前景广阔,能够引领和带动滨海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科研技术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滨海新区创办或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人才团队带头人。
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给予不同类别的引进人才50-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办公场所支持:提供100-5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场所,并免收3年租金;所创办企业经认定后,人才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科研、办公和生产用房租用扶持,其扶持面积上限为1500平方米,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扶持标准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研发支持:对实施获得国家、天津市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项目的人才,予以50%的配套资金;所创办企业经认定后,给予人才最高500万元的研发补助, 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实际税收贡献;对所创办企业建立和运营各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资金扶持和最高100万元的仪器设备购置费扶持。
4、金融支持: 在人才实施的项目投产初期两年内,根据项目流动资金需求,以贴息、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安排100-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予以项目融资支持;根据人才实施的项目投资需求,由投资平台予以500-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或者按照项目已获得国内外创投企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匹配创业投资资金;所创办企业拟上市的,经认定后可享受最长1年、最高500万元的前期费用资金垫付支持和50万元的专项补贴,以及为期1年的最高20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支持。
5、知识产权扶持:人才所创办企业经认定后,给予知识产权扶持,每年最高资助40万元,其中:每件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别资助2000元和1000元,每件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资助3000元和1000元,每件国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2万元,授权国际发明专利最高资助2万元。
6、个税奖励:在人才启动实施项目5年内,对其因工资薪金所得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项目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内,以返还项目实施企业的方式予以全额奖励。
7、人才奖励:设立“滨海新区杰出人才奖”等各类人才奖励称号,并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住房支持: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并免收3年租金,或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每人每月4000元的租房补贴;在滨海新区工作满3年后,在本市购买自用住宅的,在项目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内,予以最高100万的购买补贴。
9、其他待遇:优先解决领军人才配偶及子女落户、子女入学等问题。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
支持对象:
拥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高级研究职务的创业人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术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前沿的学者,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且有较丰富的科研技术经验的科技研发人员,在国外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具有特殊专长且为滨海新区所急需的特殊人才。
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给予不同类别引进人才50-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办公场所支持:提供最高5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场所,并免收3年租金。
3、金融支持:在人才实施的项目投产初期两年内,根据项目流动资金需求,以贴息、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安排100-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予以项目融资支持;申请银行短期贷款的,予以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4、税收激励:对人才在3年内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50%比例的个税奖励;对人才创办的企业在3年内按照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度,予以税收激励。
5、股权激励:鼓励人才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果持有单位可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的净收入(股权)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
6、公共技术服务:人才在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使用国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的,予以实际使用费用50%的资助。
7、户籍:优先办理天津市户口。
8、居留往返: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由滨海新区公安机关为其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于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可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多次往返签证。
9、住房:提供最高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并免收3年租金,或在3年内给予每年2万元的住房租房补贴。
10、配偶安置:配偶一同来津并愿意在滨海新区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其工作,或由有关人事部门帮助推荐就业。
11、教育:根据实际需要,由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就学,并为在学未成年子女提供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的学费补贴。
12、医疗:建立健康档案,实行每年免费体检和定期休假。
三、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对象:
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机构的生产或研发岗位担任重要工作或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博士后等青年人才。
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引进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等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博士后等青年人才给予每年最高5万元的培养经费资助,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与滨海新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科研创新支持:对人才在滨海新区工作期间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设立“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并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个税奖励:对经认定的人才在5年内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50%比例的奖励。
4、人才培养:对参加国外技术培训的培训费用给予20%的资助,每人每年的最高资助额度为1万元;对通过认定的培训机构和高校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的各类人才,经审核,给予培训费25%的资助,每人每年最多1000元;对经认定的人才所创办企业当年新增核心岗位员工进行海外培训的,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补贴,在国内进行培训的,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培训费补贴。
四、技能人才
支持对象: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津市技术能手”、“天津市有突出贡献技师”、“滨海新区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技能人才,以及滨海新区的紧缺工种技能人才。
支持政策:
1、个人奖励:给予获得不同称号的高技能人才1-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设立“优秀外来建设者”奖励称号,对入选的人才予以优先落户。
2、机构补贴:对于承接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培训的机构按照培训成本40%-50%的比例给予的培训费补贴,补贴标准每人不高于1000元。。
3、企业补贴:对通过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按照50%、70%、100%的比例给予企业培训费补贴和100%的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五、天津未来科技城高端人才政策
人才条件:
高端人才主要包括国家级和天津市级人才:
1、国家级人才包括两院院士、“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等。
2、天津市市级人才包括“天津市千人计划”人选、“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天津市“用三年引进千名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中符合未来科技城产业方向的科技领军人才等。
3、已入选国际公认的其他国家院士等职称或荣誉称号的人才,经审核认定,可视其为本政策支持的高端人才。
4、高端人才主要包括创新型高端人才和创业型高端人才。创新型高端人才主要是指在各类研发平台从事科技研发的人员,其人事档案关系或工作协议在政策适用的地域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协议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并且保证每年全职工作6个月以上。创业型高端人才主要是指拥有自主技术并自行创办企业的人员,政策适用的地域范围内创办企业1年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并创办企业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或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
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引进的高端人才,在天津未来科技城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300万元,其中项目经费资助200万元,安家费资助100万元。已享受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的高端人才,不再重复资助。
2、户籍:高端人才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可随迁至天津市。
3、子女教育:对高端人才的未满18周岁在学子女每年每人发放教育津贴5000元。
4、优先推荐申报人才:天津未来科技城内符合申报国家和市各类人才计划(工程)和荣誉称号的高端人才,在我市范围内可不受名额限制逐级予以推荐上报。有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申报天津市“海河友谊奖”。
5、个人所得税:高端人才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给予连续三年的奖励,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给予奖励。
6、股权投资支持:对高端人才在天津未来科技城的创业项目,经组织创业投资机构和专家对研发水平、市场前景、资本构成、财务状况、项目运营和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价指标较好并需要投资支持的项目,可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予以不超过项目公司总股本20%、最高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股权投资可根据项目情况以“成本加利息”方式退出。
7、股权激励:实施股权激励试点,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与试点企业奖励金和高端人才个人出资组成股权激励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资金的股份期权占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
8、使用设备资助:对高端人才在天津未来科技城的创业项目,需要使用国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的,予以实际使用费用50%的资助。原则上1年内同一个项目申请资助同一个(种)大型仪器设备不能超过2次。
9、用房支持:对于没有住房的高端人才,为其优先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房租;对高端创业人才,根据实际需求,提供100-500平方米研发办公场所,三年内免房租。
10、医疗:高端人才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由市卫生局发放保健证,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11、公共服务: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参照我市居民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