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办理迁移落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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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天津集体户之间迁移有不同的情形,所需材料也不同。如迁移至新单位集体户的需要《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等。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集体户户口迁移
一、向新单位集体户或相应人才集体户迁移
办理条件:
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将户口迁移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相应人才集体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单位(人才机构)同意落户书面声明。
办理地点:
向新单位(人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集体户。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二、向社区集体户迁移
办理条件:
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
办理地点:
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三、向新学校集体户迁移
办理条件:
本市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继续在本市跨院校进修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的申请人可通过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向申报。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2.录取通知书。
办理地点:
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注意:户口登记在本市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