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调档案?2022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数公布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导语】:2018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办理结束,申请人可于6月13日、14日、15日登录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查阅积分分数
2018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打分工作已全部结束,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可于6月13日、14日、15日登录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查阅积分分数,网址为218.67.246.61/jzz,本期不予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可查询http://218.67.246.61/jzz/detail.jsp?typeid=2&colid=3&oid=6014
积分公布期内,申请人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复核申请表》向相关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各部门予以回复,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申请受理地址和时间: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
9:00-12:00 13:30-17:00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
9:00-11:30 13:30-17:00
温馨提示如下:
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号)文件规定,提示如下:
2022年天津市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复核结果
一、关于异地社会保险
1、具有同时在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不得在津申请积分入户;
2、在申报时填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隐瞒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的,视为提交虚假信息。
二、关于“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1、职业资格证书工种应在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范围内;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应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
2、申请人提交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2017年1月至12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应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关于社会保险积分计算
1、本期积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至4月不计入积分;
2、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不予积分;
3、单位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积分。
2022天津第二期积分入户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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