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解读 异地社保转入天津可以申报积分落户吗?

异地社保转入天津可以申报积分落户吗?

异地社保转入天津可以申报积分落户吗?

下面,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以下吧。

1
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2
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如何理解?
答: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是指:第一期申请的,上年12月31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第二期申请的,当年6月30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第一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上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第二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当年6月30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予连续和累计计算。

3
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如何理解?
答:“申请时”指申请当期,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即申请人申请当期应处于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费状态。申请当期是指第一期:当年1至4月,第二期:当年7至10月。
4
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哪些?
答:积分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申请人为劳务派遣用工的,由派遣单位负责申报,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均应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5
居住证积分申请受理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一般每年两期,第一期在当年1至4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第二期在当年7至10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6
如何选择居住证积分的受理点?
答:居住证积分受理点分别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用人单位通过在积分专栏网上注册时选择其一作为当期唯一受理点。
7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哪些内容?
答:第一类为基本分。包括社会保险、居住、住房公积金、年龄、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等分项指标,体现了鼓励在本市长期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的外来常住人口落户。第二类为导向分。包括职业(工种)的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职业人员在本市落户,满足本市有关行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第三类为附加分。包括婚姻情况、奖项等分项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外来人员家庭化迁入,鼓励获得国家技能大赛的人员落户。

第四类为负积分。为违法违规与犯罪减分指标,是指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相关证书、证明或申办积分落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纳税证明、购房证明材料等),以及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减分。并规定了用人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的情况需承担的后果。

基本分、导向分和附加分同一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只计算该项指标的最高分。负积分指标的扣减分数按照具体内容累计扣减。

8
异地社保已转入本市,对申报积分落户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申报居住证积分之前,已将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保缴费年限转入本市,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不视为存在同时缴纳异地社保情形。
9
积分分值什么时候公布,如何进行积分分值复核?
答:积分分值于每年5月和11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申请人对公布的积分分值及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时间内通过申报渠道申请复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调整或不予调整的处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公布时间结束后,对申请人的复核申请不再受理。

10
如何确定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
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研究确定当期积分落户分值线。市人社局根据当期积分落户分值线和申请人积分分值或排名情况,确定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有投诉、举报提出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11
用人单位为积分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应承担哪些后果?
答:用人单位应当对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情形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3年内申报资格。
12
居住证积分申请收取费用吗?
答:居住证积分落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第三方机构发布信息,不受理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申请。

供稿:市人社局法规处

 

如果您在落户天津和天津生活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落户,购房,转学,高考,一条龙服务到底!

微信/电话:18522005300 QQ169494291

【天津户口】

1. 【头条】具有超高性价比的“天津户口”,你值得拥有!

2.落户天津最全攻略之一,一篇文章来教你如何快速落户天津!

3.落户天津最全攻略之二,异地有工作异地社保是否还可以落户天津?

4.落户天津最全攻略之三,海河英才如何能够稳妥落户天津?

5.落户天津最全攻略之四,积分落户如何落户天津?如何申报?

6.落户天津最全攻略之五,家长落户天津后如何办理子女随迁和转学?

7.落户天津最全攻略之六,落户后如何购房以及如何选购学区房?

8.  我在北京工作,能落户天津吗?如何才能落户天津?

9. 除了北京上海,全国最牛的学区房在哪个城市?居然是它!

10. 天津有一种“突出贡献户口”,落户零门槛!

11. 2017年天津市常住人口减少5万人,人才引进更需加大力度!

12. 个人如何办理天津人才引进,“落在天津 ”来教你!

13.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中常见问题汇总

14.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最新解读,如何办理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系列文章】

1. 天津人才引进之一:【应届毕业生】落户天津办理指南

2. 天津人才引进之二:【本科学历】落户天津指南

3. 天津人才引进之三:【研究生】落户天津指南

4. 天津人才引进之四:【天津大专】落户天津指南

5. 天津人才引进之五:【高级职称】落户天津指南

6. 天津人才引进之六:【留学海归】落户天津指南

7. 天津人才引进之七:【短缺专业大专生】落户天津指南

8. 天津人才引进之八:【博士后】落户天津指南

9. 天津人才引进之九:【天津生源】落户天津指南

10. 天津人才引进之十:【人才绿卡】落户天津指南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huji/jifen/62731.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