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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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落户社会保险政策内容
在津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天津积分落户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1、申报人须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缴纳满一年以上社保,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其中满一年是指: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向前数十二个月,即去年1月份到12月份;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向前数十二个月,即去年7月份到今年6月份;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况,且申请时仍属正常缴费状态。
举例:张三有好几年的社保,但去年3月份的时候社保出现了补缴的情况,那么今年上半年就不能申请了,最快只能今年下半年再申请。
2、分值计算按月累积,若中间出现断缴补缴的情况,断缴补缴前的社保也是可以累积分数的。
具体的分数,以五险为例:
36个月内的分数=22*月份数/12;36个月以上的分数=66+28*(月份数-36)/12
复杂些的分值计算一些可以私信小编。
3、连续缴纳社保的期间可以换工作单位,只要社保不断不补即可。
如张三在3月份换了工作,新老单位的社保能衔接上,那么张三在4月份是能够申报的。另外在申报过程中的审批阶段不建议换工作,审批完再换。
4、社保的分值计算由系统自动给出,不需要提供或上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