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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二期天津积分落户加分指标政策解读

2023年度第二期天津积分落户加分指标政策解读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截止2023年7月22日,天津市2023年度第二期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即将开启!对于还想要通过“积分落户”这一渠道落户天津市区的人员来说,现在就需要开始准备申请了!

在即将申请之前,很多朋友对积分指标政策不是特别清楚,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为各位带来各加分指标的政策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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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的居住证积分落户新政,有效期是到2026年的,期间如无重大变化,则保持沿用。

具体:2022年1月5日印发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022年11月29日公布的《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的》,相关调整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月6日公布的《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2月31日废止,同时,一同公布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也是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2月31日废止。

九大加分指标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在津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

1、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分)、参加失业保险(3分)、参加工伤保险(3分)、参加生育保险(3分)。

2、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02

政策解读

1、申报人须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其中满一年是指:

第二期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向前数十二个月,即去年7月份到今年6月份。

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况,且申请时仍属正常缴费状态。

2、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

第二期申请的,自2015年1月1日至申请当年6月30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

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予连续和累计计算。

3、社保的分值计算由系统自动给出,不需要提供或上传资料。

居住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1)在天津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

(2)在天津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满一年积10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分

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满一年积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

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满一年积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

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满一年积15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

(3)申请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02

政策解读

(1)、是否所有房屋都能积分?

答:

1.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建设,用途为住宅、居住型公寓的房屋,可以积分。用途以《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等合法权属证明载明用途为准。

2.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不能积分。

3.存在异议登记、限制转让(附有违法建筑等)等限制产权交易的住房不能积分。

4.提出申请时自有住房已出售的不能积分。

(2)、本人产权和共有产权住房如何积分?

答:

1.申请人单独购买或通过继承、受赠单独所有的住房(即本人产权住房)可以积分。前者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以下简称“契税完税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以下简称“税收缴款书”)的“契约(合同)成立日期”开始积分,后者自《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日期开始积分。

2.申请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作为《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中“买受人”购买的住房或已办理共有权人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即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积分。前者自“契税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的“契约(合同)成立日期”开始积分,后者自《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日期开始积分。

3.申请人以配偶婚前所有权的住房申请积分,需办理共有权人登记手续,自“共有情况”载明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日期开始积分。以婚后用配偶名义购买的住房申请积分,无需办理共有权人登记手续,自“契税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的“(契约)合同成立日期”开始积分。

4.申请人以父母(子女)所有权的住房申请积分,需办理共有权人登记手续,自“共有情况”载明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日期开始积分。

5.申请人以未成年子女单独所有或多名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的住房申请积分,无需办理共有权人登记手续,自“契税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的“(契约)合同成立日期”开始积分。

6.除配偶、父母、子女之外,还有其他共有产权人的住房不能积分。

点击查了>>>了解更多天津居住积分问题解答

住房公积金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

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02

政策解读

1、计算积分的时间:

第二期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6451元。

3、公积金的分值计算由系统自动给出,不需要提供或上传资料(2015年前在开发区缴的和2004年以前缴存的公积金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申报住房公积金积分应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包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办理网点柜台打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自助机具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单》或通过网站、微信打印的个人账)。

年龄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

36至45周岁(5分)。

02

政策解读

年龄这一块的指标积分让很多朋友不是非常理解,有人认为45周岁既然没分加了,是不是就不能申请了?

其实不是的,的确从45周岁以上是不加分了,但是只要你没有退休,那么还是可以申请积分的,但只是年龄项目不会再加分了!

学历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

大专学历(10分

02

政策解读

1、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成人学历可以用来天津积分落户使用的,对于成人教育是属于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的教育方式。

3、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需提供 :

⑴、毕业证书;

⑵、《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历电子认证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4、学历不区分统招或者成人学历,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

职称/技能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1.对应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0分);

2.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分);

3.对应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分);

4.高级技师(30分);

5.技师(20分);

6.高级工(15分);

7.中级工(10分);

8.初级工(5分)。

02

政策解读

1.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指标,是指申请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申请人提交的对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权威网站确认真实有效且类别与本人当前工作岗位相–致。

3.申请人投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职业(工种)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且与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一致。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派为准。

4.提交的证书发证时间,第二期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指标,是指申请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予积分。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权威网站确认真实有效且类别与本人当前工作岗位相一致。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积分专栏相对应的下拉菜单进行选择,据实填写。

6、申请人申请职业技能水平积分的,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的,予以确认积分。所持证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市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

(二)须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

(三)证书的职业(工种)应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7、申请人申请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其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市技能等级证书上所标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当年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中的职业(工种)名称一致,且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相符。

申请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用人单位,其主营业务应当与《目录》规定职业(工种)对应行业相符。

申请单位应按照规定据实填写申请人实际用工单位所属行业、申请人当前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经核实后,可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确认积分。不符合积分要求的,不予确认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职业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非常紧缺职业(25分)、紧缺职业(15分)、一般紧缺职业(10分)。

02

政策解读

1、紧缺职业加分依据最新的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

2、单位所处行业需要与目录中的相符,申报人需要从事技能证相关岗位。

 

婚姻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津就业,积分申请人配偶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 (20分)。

02

政策解读

1、该项社保是累积满24个月,中间可有断缴,个人缴纳的或者补缴的不计入月份。

2、下半年申请的结算到当年6月份。

注意:申请人配偶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及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

3、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

⑴夫妻任意一方的结婚证原件,网上上传。

⑵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补领结婚证或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相关证明材料。登记信息准确无误、无涂改、无空项。

注意:落户地点为夫妻共有房产必备。

⑶网上上传夫妻任意一方的结婚证原件,上传页面为同一本结婚证第一页、第二页。具体请参照模板。

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补领结婚证或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相关证明材料。登记信息准确无误、无涂改、无空项。

结婚证首页需有登记员手写签字(旧版结婚证无“婚姻登记员”签字栏除外),合影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需清晰完整。

注意:夫妻双方在津就业申请婚姻情况积分必备。

积分入户婚姻情况审核工作中,以结婚证作为判定申请人为已婚的依据,不接收其他各类形式的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的合影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均需清晰完整,不得涂改);

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当前婚姻情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的申请人无需提交材料。

⑷积分申请人配偶为本市在职职工,且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予以确认婚姻情况积分。申请人配偶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计算积分的时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奖项加分指标

01

政策内容

1、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竟赛前20名、二类竟赛前15名(30分);

2、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类竟赛前10名、二类竟赛前6名(20分)。

02

政策解读

只计最高分,不可累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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