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津户口 天津公寓哪个能落户?天津市积分落户常见问题及解答

天津公寓哪个能落户?天津市积分落户常见问题及解答

天津公寓哪个能落户?天津市积分落户常见问题及解答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导语】:小编整理了什么是积分落户?积分入户有什么条件要求?积分落户分值是如何计算的?等等关于积分入户的问题及详解,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确切的表述应为“持居住证人员积分入户”, 是指通过科学 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

10-11月是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网上申报及交件的高峰期,据落户帮统计,今年有将近15000人申请天津下半年积分落户,大部分都集中在10月份之后。宏伟盛达教育每天接听的来电咨询达100个以上,下面小编就问及频率最高的50个问题作统一回复。

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 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 定申请人入户资格。

积分落户于2014年初起试行,是我市现行户籍政策的一种补充,与 我市现行的人才引进、毕业分配、招商引资、亲属投靠等落户政策并 行。目前全国范围来看,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杭州、 沈阳、青岛等已经实施或正在试点积分落户政策。北京积分落户政策 也将在年底出台。

2.积分落户分值是如何计算的?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人 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评分加总累计积分,包括4大类、12项指标,各个指标累计相加为最终积分。

 4.问:今年积分落户申报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积分落户一年两批,上半年申报时间是1-4月,下半年是7-10月。

 5.问:申请积分落户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需要具备5项基本条件: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持 有《天津市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津投资办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 罪记录。

  6.问:“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具体是怎样界定的?

答: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 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天津市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7.问:“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社会保险”是指哪些类型的保险?

答:“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是指:在天津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均满一年。

 8.问:没有工作可以申请积分落户吗?

答:目前失业的人不能申请积分落户。

 9.问:那些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证书可以算分?

答:第一:通过评审或认定方式取得的由省部级人力资源(职称)部门颁 发或授权颁发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通过参 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水平证 书;

第三: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对 应中级职称);

第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其中,根据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职业(工种)名称, 与现行《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相比较,二者一致的,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计算积分。

  10.问:积分落户按照什么规则进行排名?

答:由积分联办系统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申请人积分进行排名。出 现分数相同的,以在本市居住证登记或暂住登记的时间早的为先,依然相同的,以社会保险积分高的为先。

11.问:积分落户“社会保险”的分值怎么计算?

答: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2分)。社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 月后进行累加。计算社会保险和投资纳税的积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下半年的以当年的6月30日为计算 截止时间。

12.问: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和荣誉称号如何确定?

答: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是指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授予的奖励; 省部级奖项和荣誉称号是指以中央国家机关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名义授予的奖励。13.积分落户“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如何界定? 已婚以提供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为准;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津就业的,以提供配偶本人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准。

14.积分落户附加分“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在津就业的,工作年限以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为准;在津投资创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成立日期计算。15.问:积分落户“投资纳税”的分值具体如何计算?答:上一年度缴税额10万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在津注册企业,个人在该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30分)。近3年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10万元及以上(20分)。16.问:积分落户申请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答: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证明材料后交由用人单位登录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居住证积分专栏 (http://www.tjxzxk.gov.cn/jzz/index.jsp)进行网上申报预约,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预约成功 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本单位积分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到市行政 许可服务中心办理。

详细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积分申请表 ;

第二步:申请人准备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汇总用人单位网上提 交申请并预约受理时间;

第三步:用人单位按网上预约时间持网上预约凭证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积分服务窗口办理;

第四步:积分服务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用人单位将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窗 口(3日内);

第五步:用人单位于20日个工作日后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 取回相关材料;

第六步:用人单位统一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积分排名情况(6月 或12月);

第七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入户名单(6月或12月) ;

第八步:用人单位到积分服务窗口领取《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

第九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17.积分落户网上预约忘记用户名密码怎么办?

积分落户网上预约忘记用户名密码须由本单位人员携带公司营业执 照、情况说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 口现场办理密码修改。

 18.问:网上预约填报申请资料具体如何操作?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用人单位网上预约应先注册账号,并指定承办人,每个单位只能 注册一个账号并指定一个承办人。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注册账号时应填写真实可用的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系统会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登录 确认码;同时建议申请人在开始填报之前,整理、核对好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并扫描或拍照,尽量避免网上填报时出现错漏。

  19.积分落户网上预约如何变更承办人?

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下载打印《变更经办人申请表》,填写盖章 后到天津市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即可。

 20.问:网上预约系统出现异常,申请人应该怎么应对?

答:网上预约及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相关部门负责电 话:市人社局窗口(12333、24538071);滨海新区(66897955);市公安局(24538075);市国土房管局(24538088);市地方税务局(24538152);市教委(24538087);市民政局(24538079);市计生委 (24538039)。

  21.问:现属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办理申请时,户口簿户主页不能提供原件,怎么办理?

答:可提交户主页复印件,加盖户主单位公章。22.问:户口簿上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可以申请此次积分落户吗?答:户口簿上信息(如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没能及时更新,不影响此次积分落户申请。

 23.成人高考、自考本科学历可以加分吗?

学历为自考、成考、远程、夜大、函授等形式的本科学历,只要在学 信网可以查到的学历均可按照本科学历加分。

 24.问: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应到哪个部门?

具体怎么办理?答: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及《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专升本证书学历认证时,需要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学历认证。专科学历证书已经认证的,需 要提交专科学历认证报告书。天津市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临时办公地点: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公司院内二楼),电话:23018724凡学历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 需认证,直接到窗口办理。

  25.问:学历证书遗失,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天津年满18周岁公民变更姓名办理材料及样例

答:高中和中职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主 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或中职毕业证明。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丢失者要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技工学校毕业证原件遗 失,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或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技工学校毕业证 明。

 26.毕业证明书如何办理?

《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 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 书’。”具体申请材料请需咨询毕业院校。

27.积分落户对于房屋产权有何规定?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均可加分。 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只有70年大产权商 品房才可加分,小产权房、公产房、商住两用房屋均不加分。其中房屋为婚前财产者,必须有申请人的名字,若无名字需要区房管局加名 字(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加名字),婚后财产则默认为属于申请人夫妇所有,不用加名字。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以房屋购买合同 签订日期及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准。

28.房本上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怎么办?

房本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 补办房本或开具当地公安局证明。

 29.个人信用报告如何办理?

个人信用报告需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有效期60天。

市区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23号 电话:23209000

滨海新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东路59号 电话:25322900。

  30.信用卡有逾期可以办理积分落户吗?会减分吗?

信用卡逾期可以办理积分落户,只要逾期不超过90天就不扣分。

 31.问:现在才开始办理居住证,到时提供不了原件怎么办?

答:根据天津市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在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 居住证》。请申请人抓紧时间办理居住证,确保按规定在申报时间内 提交申请。

 32.积分落户需要提供孕检证明吗?

申请人或配偶为已婚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的,需提供女方近一个 月内的孕情检查报告单。申请人已婚未育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无需提供孕情检查报告。其中已做绝育手术的需提供绝育证明。孕检报 告单可在天津市各区县的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或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开具并加盖计划生育部门公章。若女方在外地生活的,也可在当 地计划生育部门指定机构开具并加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公章。

  33.积分落户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何规定?

以下情况均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超生的;(二)没有办理结婚 登记生育子女的;(三)有配偶与他人生育或者与有配偶者生育的;(四)未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申请时,申请人或其配偶已怀孕 的,在不能出示生育登记、审批证明材料前,计划生育审核不予通过。

 34.问: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不一致,会影响申请吗?

答: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35.问:申请人如何获取社保缴费证明?

答:申请人在可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附近任 一社保分中心服务大厅使用《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自助终端设 备打印即可。

36.问:异地转入的医疗保险,如果能打印出来,会计算在医疗保险的有效缴费时间内吗?

答:异地转入社保不计算在内。

37.个人缴纳的社保能计入积分吗?

答: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不计入积分,也不作为累计工作年限的判定 依据。

 38.社保缴费过程中断,补缴部分计入积分吗?

根据目前规定,补缴社保年限也可计入相应积分。但以后政策可能会 有变动。

39.问:社保计算时间的有效期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下半年的以当 年的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时间。

 40.问: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遗失了,还能加分吗?

答:如果申请人能够提天津市人事考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作为认 证材料,审核部门将发函到相关部门对该证明进行核查。

 41.问:计生证明的有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

42.问:申请人是否应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

答:申请人不用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将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核查。

 43.问:积分落户在窗口受理时被发现材料不全应该怎么操作?

答: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市人力社保局 部分)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积分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后即时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负责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 情况不能即时送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44.问:申请人多长时间可以得知自己是否入围?

答:根据工作流程安排,申请人可在6月或12月登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本人审核结果;排名靠前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受理相关查询、举报或投诉。

45.问:申请材料造假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证明材料情 形的,一经查实,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永久取消其申请积分落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46.问: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吗?

答: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配偶、子女、 父母符合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规定的,可向公安机关另行申请办理 投靠亲属落户。

 47.问:去年申请积分落户但未成功的申请人,今年如果继续申请,该如何办理?

答:按首次申请办理。

48.问:积分落户网上申请,落户地址如何填报?

答:申办积分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 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当申请在该住房的坐落地址登记非农业家庭户口;在本市无本人名下住房的,应当申请在本人所在单位登记

非农业集体户口;在本市无本人名下住房且所在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口条件的,应当申请在所在单位坐落区县的人力社保部门下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非农业集体户口。

49.积分落户随迁子女可在津参加中考吗?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 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本市普通高中。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初中 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前办理完毕。

 50.积分落户随迁子女可在津参加高考吗?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 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在本市报考普通高等院校。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 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前办理完毕。

福利,扫码关注津东方微信公众号,即可加入津东方微信群,有:天津家长交流群,异地高考规划群,落户群,海河英才群,积分落户群,购房群,转学群,小学教育群,初中教育群,高中教育群,如果二维码过期,请添加右侧群主微信,索取最新的二维码,或者,关注津东方微信公众号,回复“入群”,即可获得最新二维码。注:所有津东方微信群,均为公益群,发广告者勿进。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huji/hukou/93357.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