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实际居住地在河东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须提供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有关证明和入学申请等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本区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什么是本区内“人户分离”?怎样办理报名?
本区内“人户分离”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在本区的不同街镇,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入学办法: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
什么是跨区“人户分离”?怎样办理报名?
跨区“人户分离”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在不同的两个区,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