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楼市快讯 事关住房买卖,中介行业大动作:天津两部门将对房屋中介中介费进行治理,有望大幅降低

事关住房买卖,中介行业大动作:天津两部门将对房屋中介中介费进行治理,有望大幅降低

事关住房买卖,中介行业大动作:天津两部门将对房屋中介中介费进行治理,有望大幅降低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每个城市不同房产中介的收费是不一样,天津的中介费是2.5个点,拿一套300万的房屋举例,中介费就是7万5,7万5也顶一个普通天津人一年的工资了。

住建部印发的通知,其中最重要的有3点:
1.全面推行房屋经纪人实名登记;
2.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服务费;
3.未经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两部门出手:压降房地产中介费,严管经纪行业!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2023年5月8日,两部门发文监管房地产经纪行业

5月8日,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住建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为此,《意见》从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规范签订交易合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等十个方面提出监管要求。

其中,对于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中介费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同时,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另外,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意见》还明确经纪服务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带客户看房、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延伸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每项服务可以单独提供。

此外,针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的问题,《意见》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意见》还要求,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除交易当事人提出明确要求外,购房款应纳入资金监管账户。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将经纪服务费用纳入交易资金监管范围。

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方面,《意见》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黑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对收费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约谈等综合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违反价格和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意见》具体10条规则如下:

  • 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佩戴经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等,公示从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带客户看房、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延伸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每项服务可以单独提供。
  • 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 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 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 规范签订交易合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将经纪服务费用纳入交易资金监管范围。
  •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违反价格和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依据行规行约给予自律处分。

一目了然,这是国家管理针对楼市中介,进行的一次全面,态度坚决,并且非常细致的行政管理。

消息一出不少购房者看后都拍手称好,很多购房者都在吐槽:一套房屋挂牌在网上,坐等买家介绍一下,看看房子就成交啦!没啥服务还收走我好几万,不太值了,钱真好挣!大家觉得应当降低中介费吗?咱聊聊!

福利,扫码关注津东方微信公众号,即可加入津东方微信群,有:天津家长交流群,异地高考规划群,落户群,海河英才群,积分落户群,购房群,转学群,小学教育群,初中教育群,高中教育群。天津落户天津上学,原创经验汇总和交流。另外,还有津东方本地生活群,互助群,相亲群,招聘群,租房群,二手交易群,欢迎热心肠的来加入。如果加群过程中有疑问,可以添加津东方微信公众号客服。注:所有津东方微信群,均为公益群,发广告者勿进。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fang/kx/97558.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