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临港新片区最新人才购房政策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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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根据《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1、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
2、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
3、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
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以下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重点支持单位可缩短为3个月或者6个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才为满足本次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 详见: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1、具有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 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3.1人才 满足上述2.2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重点支持单位可缩短为3个月或者6个月,并与符合2.1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3.2人才 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上述2.1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注:该政策为动态调整政策,具体细则以申请购买人才房时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