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高不低于3米,两层及以上住宅需设电梯
层高不应低于3米
3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时间安排,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28日。
住宅项目规范属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根据最新征求意见稿,对新的住宅产品有了进一步的提升要求。
其中比较重大的变化如下:
1、层高不应低于3.00m。
点评:此处要区分清楚层高和净高的关系,事实上很多新房销售也经常混淆净高和层高进行宣传。
建筑层高为上下两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一般我们普通购房者能够进行测量的是室内净高(已经扣除了楼板厚度等)。
2、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既有住宅建筑改造户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80m。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的开启。
点评:该项举措可以有效避免,两邻居入户门“打架”的情况发生。
3、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点评:我们看看原来的规定,7层及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12层及以上的住宅,每幢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也就是说,现在的新规,基本上除了单层平房(事实上也不太有这样的产品),目前所有住宅项目都必须每个单元设置至少一部电梯,即使两层、三层别墅类产品估计也是如此。这就意味着,没有电梯的产品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了。
电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大家上下楼的重要交通工具,尤其是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老年人对电梯的需求更加强烈。
4、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点评:这条主要是考虑到适老化和医疗救急的情况,以后产品的电梯也必须做到担架电梯的尺寸了。
5、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m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点评:从品质上来说电梯配比高,是住宅品质更高的表现,但副作用是:未来高层住宅的产品至少得两梯两户,随之而来的是得房率又会降低。
6、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点评:随着新能源车数量的增多,新建小区配置充电桩成了必不可少的要求。
7、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点评:之前的确是有开发商的新小区交付,业主发现楼板厚度只有90mm不到的,楼板太薄属实没啥安全感,这样规定清楚了也好,安全性的问题不能省。
未出现“以套内面积交易”的表述
除了以上看点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
2019年首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住宅项目规范》版本中有出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
但在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却不见相关字样,如今在第三版内容中,依然不见踪影。
这也就意味着,取消公摊还需克服重重阻力,试图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
毕竟房地产交易、持有全流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其中还涉及众多既得利益者。
因此,接下来,公摊面积这笔冤枉钱,购房者仍然要继续承担,而分步骤有序推进,逐渐推开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房屋销售模式,还需要一两年的探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