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至12日,天津滨海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针对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津滨高(挂)2013-09号住宅用地连发《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闲置土地认定公示明细》三份文件:津滨高(挂)2013-09号地块被认定为闲置用地,或将由有关部门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为2013年7月出让,迄今已逾8年。据悉,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华泰汽车集团全资持有。
本次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津滨高(挂)2013-09号宗地,位于天津滨海新区高新区渤龙湖板块,东至中心庄路、南至规划次干路二十二(惠达道)、西至高新七路、北至海油大道,因企业原因已闲置2年以上。
2013年7月10日,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地产”)斥资6.571亿元,购入津滨高(挂)2013-09号、津滨高(挂)2013-10号两宗渤龙湖板块住宅用地,土地面积约合18.8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