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物业公司在历经多年发展后,其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这2年关于物业费的收取问题上,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成为了影响业主和谐的重要因素。基于此问题,我国对物业费进行统一化处理,以求达到构建和谐社区的目的。那么此轮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重点关注呢?
一、我国物业费收取存在的问题
因我国的物业费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在这种垄断背景下其弊端也日渐显露出来。第一,物业费存在私自涨价情况。部分物业无视业主意见,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及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即自行涨价。物业费涨价的涨幅也让业主难以接受,大部分小区上调物业费,幅度均在50%以上,物业费翻番的小区也屡见不鲜。同时,部分物业公司还以各种理由向业主收费,这实际上是对业主权利的严重践踏。
▲物业人员
小区内存在着大量的公共设施,这些公共设施本是归业务所有,也有部分小区的公共房屋产权属于物业公司,但这种情况不多。物业公司普遍利用这些资源进行出租或经营(最常见的是开设各类会所、美容美发、健身房等),取得物业费之外的丰厚的收入,但获得的收入并未抵减业主的物业缴费,一般也不会在物业公司的收支账目中体现,很多业主对这些收入完全不知情。
服务水平差。较多的物业公司,服务理念多年来没有进步,仍然只是负责打扫一下卫生。对于小区品质管理、安全管理、进出人员管理等业主需求没有服务意识,导致小区脏乱差、人员及车辆管理混乱、物品丢失等情况,甚至影响到小区的房价,导致业主不满。
▲物业人员
出于对部分物业的不满,部分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并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但有些物业公司(主要是开发商自行成立并在楼盘销售后接管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由于高额的物业费定价,以及能够获得上述各类隐藏利益,即使在物业费收取不全的情况下也能获得暴利。或者寄希望通过诉讼手段向业主追讨物业费。
一旦业委会要求更换物业公司,就采取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恐吓威胁、殴打等方式,逼迫业委会放弃更换物业。类似的事情在我国发生过多起,也引起过社会上较大的关注。因此,在当下的我国居民和物业之间的冲突愈发严重,这也严重影响到和谐社区的建设。为改善这一情况,今年新出台的《民法典》对物业费这一问题进行了全新的调整,但并不意味着物业费不缴了。
二、物业费新规解读
此轮新规有几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其一物业公司在后续管理过程中必须要通过业主群、小区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的具体使用明细。简单来说,物业公司在后续物业费的的使用上是被业主进行监督的,这打破了之前的物业费的垄断局面,充分体现了对业主权利的保护。
▲物业人员
其二物业公司在后续收费过程中必须按照当地有关的标准来进行收费,不得随意乱收费。若业主发现物业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检举。具体来说,后续物业公司在收费过程中别想乱收业主的费用了。
其三业主之间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业主服务水平差、服务质量堪忧的情况,可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不得不说,以上新规的出台是对业务权利更加完善和保护了,这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基层民主的重视。另外,此次新规关于空房闲置问题也有了全新立法基础。
三、闲置房屋物业费问题
闲置房屋物业费问题长期以来是物业和业主之间争议最大的地方,此轮新规也明确指出,我国物业公司在后续针对物业费的征收上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出发。简单来说,闲置房屋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只是会在正常入驻业主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折扣。
而所折扣的比例的则根据各地各小区实际情况来进行,这也是为了的保护双方之间的利益,减少矛盾的产生。所以说,此轮新规为后续物业费在征收上确定了新的立法基础,它将高效地推动和谐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我国基层民主的建设。
▲物业人员
总结:
长期以来,我国物业费在征收上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这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而随着新规的出台,它对推动我国和谐社区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