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房,房贷期限又长达几十年,购房者更要小心,在还贷期限内,这5件事最好碰都不要碰!
1.公积金平时不要随便提取
这件事其实应该是买房之前做的事。买房之前,最好不要随便提取公积金。如今房贷利率越来越高,买房成本也越来越高,选择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
但是很多人在没有能力买房的时候,就将公积金提取使用了。这样会影响公积金的额度,公积金额度对于贷款来说很重要,虽然有上限,但是额度越高,能贷的也就越多。
2.还贷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很多人还是不喜欢欠钱,比如说,如果丈母娘不喜欢女婿按揭买的房,想结束按揭,就想提前还完贷款。
但是提前还款,不会让利息变少,白白多付二十多年的利息。而且,如果当初选择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该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而大部分的商业银行房贷也是需要还款满了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款,并且还很可能面对巨额的罚息!
3.房贷还不起的时候不要死扛!
很多人,房贷还不起什么都不做,死扛着,直到断供!这样做,风险实在太大了。
一旦断供,银行会收回房子,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填补房贷,多退少补,断供人还可能会上征信黑名单,实在不划算。如果遇到房贷还不上的困难,断供是最后的无奈之举。
购房者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
但是前提也是之前还款信用好,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等情况的,银行会酌情受理购房者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的。
4.房贷还不起的时候不要到处去借民间高利贷!
有的人,房贷还不起第一件事不是去找银行申请延长还款,而是去借各种民间高利贷。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的,以后只会变成一个越来越大的黑洞,直到吞噬购房者和购房者的房子。
5.不要遗失各种重要购房材料
房贷一借就是二三十年,很多人就把买房时候的一些重要材料遗失了,导致最后还完贷款,办理房产证却有很多困难,实在让人焦头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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