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6所!第二批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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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市教委等七部门完成了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1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工作。2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年检评估,获得年度招生资格。
年检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近期向市教委申请整改复检,其中16所机构完成整改并通过复检,准予年度招生,其年检结论由“暂缓通过”调整至“通过”。
第二批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须修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北京市自学考试相关合格成绩后,方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来源“首都教育(ID:bjedu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