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6月26日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公布入围参加校考考生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同),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校考。
2.校考时间
我校于7月3日前举行考核,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
3.校考内容
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校考全程录像。
(1)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础能力等,满分100分。
(2)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
(3)体质测试:考生在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等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体质测试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高三评价指标的及格标准。考生因病或残疾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免予体质测试。体质测试不合格,或无故未参加体质测试者不予录取。
4.校考成绩评定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
(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区分专业),予以录取并保证专业志愿,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二)培养特色。注重跨学科交叉培养,设置交叉学科选修模块,以“兴趣+需求”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创新领军人才;实施科教协同育人,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未来农业研究院、现代产业学院等重大科研实践平台,实行全程化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训练;强化知农爱农教育,搭建实践育人平台,提高学生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育种行业的认知,推进专业教育与情怀教育有机融合。
(三)激励机制。配备院士、杰出教授等一流师资力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业指导和学术引领;全程配套自主科研训练专项经费等奖助计划;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国际学术会议等;支持相关学科专业与国内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强基计划博士研究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本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二)对强基计划录取的新生,学校将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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