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什么是平行志愿?什么是专业(类)+ 学校志愿?……今天,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为高考考生和家长们整理了19个“概念解析”的问题和解答。一起来看——
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又称省控线或批次线,是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年全省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批次分别划定录取考生的最低投档分数标准。招生院校只能在本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考生,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
答:院校调档分数线又称投档线,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如105%或120%),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平行志愿的第一轮正式投档)中自然形成的投档给院校的最低投档分数。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高校在本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计算出应投档数,按相应规则投档后,向院校所投考生档案的最低投档分数就是学校的调档分数线。
答:平行志愿是指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投档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先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当轮到检索某一考生时,遵循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符合投档条件且院校有计划余额时,即被投档。
答: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每个志愿只包括一所院校。其录取投档是按“志愿优先,从高到低分”的规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有的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因此,考生的第一志愿至关重要。
答:专业(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新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批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专业类)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进行投档。
答:“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设置,是部分高考改革省份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其特点是,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答:所谓“专业级差”是院校在安排考生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专业级差”。也就是院校在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和非第一专业志愿时的分数差额,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如3分、2分、1分等。例如,某高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级差分为“3、1、0、0”。也就是说,该校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答: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明确规定,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答: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以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来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这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
答:按大类招生是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通过该方式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先统一学习基础课,一段时间后再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最终确定所学专业。考生在报考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时,要了解大类中都包含哪些专业(方向)。
答:强基计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答: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答:起步阶段遴选36所“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在36所试点高校基础上,增加了3所高校开展强基计划试点。目前,有39所高校开展“强基计划”招生。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答:根据教育部政策,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计划统称为“专项计划”,具体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一般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共有95所,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
答:优师计划即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旨在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推动欠发达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答:优师专项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由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地方优师专项由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承担培养任务。具体计划见各培养高校的招生简章。
答:凡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当考生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透、检验等系统的体格检查,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
答:(1)合格。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不包括军事院校和公安类学校。
(2)不合格。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
(3)合格受限。这部分考生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种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拒收退档。
(4)合格不宜。这类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的某些条款,主要是因为视力不足、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重大手术、肢体残疾等原因不宜就读某些专业。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的选报。高校不能就此拒绝录取。
答:不予录取——表示不能录取。考生即使分数再高,填报了此部分专业也不会被录取。不宜就读——表示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录取时,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但需要提醒考生,有的专业高校会有具体的要求。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注意查看高校招生章程,避开不能录取和不适宜报考的专业,结合体检结论,合理选报志愿,增加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