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下面呢,就着重说一下政策照顾及志愿填报吧!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给予政策照顾的有关政策,今年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在升学中给予政策照顾。
2、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3、台湾省籍考生。
4、少数民族考生。
5、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
6、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2、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3、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2、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3、2017至2018 学年度区级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含同等优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志愿填报工作在中考成绩下发后进行。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文规定。 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含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且已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区参加升学的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须在6月下旬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办理回户籍升学审核手续,其所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
蓝印户籍考生和户籍、学籍同在市内六区的考生不得回户籍区填报志愿和参加升学。
- 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和各类中职学校志愿,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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