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 天津教育质量再提升,2022年将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天津教育质量再提升,2022年将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日前,从市教育两委获悉,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制定出台了《天津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是: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全市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以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实现精准教学,构建泛在化、个性化、终身化精准学习体系,促进师生信息化应用能力普遍提高和信息素养全面提升。到2022年,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推动全市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本市将实施“三大工程”,即数字校园环境建设提升工程、中小学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工程、中小学师生素养提升工程。

实施数字校园环境建设提升工程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实时高效共享

《指导意见》提出,在“三通两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级云服务能力,规范教育数据接口,依据“覆盖全市、统一标准、上下联动、数据共享”的原则建立市级教育数据中心,并做到数据本地留存,为天津教育发展提供数据支持。推动天津市教育云服务平台数据接口的开放和各级系统之间的融合。进一步提升天津教育科研网服务能力,提高区级(学校)教育教学应用系统与市级系统之间的数据同步效率,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实时高效共享。

《指导意见》要求,各区要积极完善区级教育数据中心和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规划区级综合服务平台,做好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做好市级平台的区级支撑工作,实现市、区分级部署。加强区级基础教育数据中心建设,提供应用云服务,确保本区域内教育系统应用原始数据及过程性数据本地留存。加强区内网络基础建设,为本区中小学各类教育应用提供基础环境支撑。为区内特色校级应用系统提供大数据存储及接入等服务。各区要建立为学校信息化服务的区域整体服务运维体系。

中小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进一步升级改造校园网络环境,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有线、无线网络要覆盖到学校的每个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学校网络应接入天津教育科研网,网络带宽能够支撑日常备授课、移动学习、移动教学、移动办公等需求。学校要提供开展信息化教与学活动、学科实验与创新能力训练、校园文化与生活服务的物理场所,支持多种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实施、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与教职工利用信息技术享受便捷的校园文化生活。

学校要建有智能一卡通系统,提供校内消费、图书借阅、门禁管理、考勤管理、宿舍管理、访客管理等应用服务。学校要为学生或教师自带信息化设备提供相适应的服务。要采用智能化设备对学校常态教育教学应用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自动追踪、管理和控制。

各中小学要本着市、区统一部署规划的原则,对于通用流程、高度共享的系统应使用市、区级统一平台,学校要接入上级平台,原则上不再自行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和应用平台。对于特色应用系统,学校可自建,但要统筹考虑与市、区两级系统的数据共享问题,避免形成数据孤岛。

实施中小学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工程

实现管理、评价、服务等综合教育功能

《指导意见》提出,市级应用采用国家统一建设的信息系统,依托天津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已上线运行的市级系统应用,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市级应用应具备教研科研管理、资源管理、师生信息管理、宏观数据分析等功能。

区级应用应在市级应用的基础上采用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的方式建设符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通用系统和特色系统。应用数据本地留存,并对数据进行收集与分析,根据市级要求将相关数据通过接口共享至市级平台。区级应用应实现育人管理、教学管理、教育评价、行政管理、安全管理、生活服务、基础信息管理、云存储服务等功能。

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开展应用模式创新、校本特色应用、智慧教育探索等方面的研究;可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与处理方式,按照”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设置信息采集点,对学生成长过程的信息数据进行伴随式记录,科学的定性定量分析,以实现学生画像及成长预警、教师画像及专业发展预警的应用。应用数据按照准入机制和数据规范,通过接口共享至区级平台。

实施中小学师生素养提升工程

提升信息化教学与学习能力

《指导意见》规定,应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育,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学习能力;

教师要主动适应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升素养、增强能力,进而提升自身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

要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信息素养,全面提升管理干部的信息化管理能力;

要提落实小学信息化专(兼)职技术人员履行 “技术、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职能,提高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服务能力;

要推动教科研人员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管理工作,提高基础教育教科研人员的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育科研引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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