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天津滨海新区公租房申请登记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5日(每天9:00—17:00,共计3天)。
2021天津滨海新区公租房申请登记指南
(一)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8月25日(每天9:00—17:00,共计3天)。
(二)登记地点
裕安苑项目登记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银河五路与金岸二道交口(裕安苑公租房项目现场)3号楼1门301室。
福居园项目登记地点为:滨海新区大港汉港公路与朝霞道交口(福居园公租房项目现场)2号楼1门104室。
(三)登记规则
1.每个家庭只允许选择一个项目的一个户型进行登记,不能同时登记两个项目或两个户型。
2.申请家庭按照领取租房补贴优先家庭类、领取租房补贴其他家庭类、非租房补贴优先家庭、非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分别进行登记。同类别家庭按照一居室户型、二居室户型分别登记。
领取租房补贴优先家庭,指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伤残军人家庭以及准予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的重点优抚家庭。
领取租房补贴其他家庭,指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非租房补贴优先家庭,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伤残军人家庭以及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的重点优抚家庭。
非租房补贴其他家庭,指前项规定之外的其他准予承租公租房的家庭。
3.家庭人口(以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上注明的补贴人口为准)不足3人的,只可承租一居室户型住房;3人及以上家庭,可承租一居室或二居室户型的住房。其中,单亲家庭(家庭人口2人)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且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准予选择承租二居室户型的住房。
4.已经入住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家庭不能进行登记。
(四)登记所需要件
1.全体家庭成员签名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
2.有效的《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如本人遗失,可在所属住保点进行补打)或《天津市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租房补贴重点优抚对象申请家庭需携带《天津市定期抚恤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天津市定期补助人员证》或《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租房补贴重点优抚对象需经相关部门核实后认定。
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应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重点优抚对象但有伤残军人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成员的申请家庭,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开具的肢体、视力残疾证明。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申请人为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应当与监护人(家庭)共同配租,并审核监护人(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22-66378687;022-66876509(塘沽);022-25696206(汉沽);022-25990778(大港)
登记咨询:022-65229977
裕安苑项目登记现场电话:022-65829880
福居园项目登记现场电话:022-1752668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