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9月15日,《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对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审核、担保和发证、登记摇号选房、租金与签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下面,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就带您查看详细内容:
》》》天津2021年公租房新政策
【申请】
1、公租房申请家庭手续如何办理?
(一)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申请人须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地区住建委提出申请。
(二)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婚姻情况证明,到户籍地区住建委提出申请。
【登记摇号选房】
1)哪些家庭可以申请优先摇号?
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符合以下情况的,在户籍地区住建委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优先摇号:
1.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三代《残疾人证》及户籍地街道残联出具的残疾等级和类别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伤残人员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需提供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和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肢体、视力残疾证明以及无工作单位证明。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部队退役人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
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
5.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需提供相应表彰证书。
6.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需提供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荣誉证书。
7.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颁发的国家综合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学员证》。
8.年满18周岁孤儿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需优先保障的年满18周岁孤儿名单。
9.其他符合国家和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安排条件的,以相应文件要求为准。
2)公租房项目登记摇号如何分组?
申请家庭按照《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标明的优先组、补贴其他组及非补贴其他组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结束后,项目经营单位按照登记组别和户型分别摇出申请人的选房顺序。
3)公租房房屋租金如何计算?
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项目经营单位按照核定的项目租金标准,结合楼层、朝向调剂系数确定。
(一)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应收租金计算到人民币元,元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计算基础分数为100分,顶层楼层的调减10分,整套住房无朝南窗户的调减10分,顶层且无朝南窗户的调减20分。
(三)房屋租金=租金标准×建筑面积×(100分-调减分数)。
(四)租赁不满整月的,应交租金=房屋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
>>>推荐阅读:天津公租房新政策2021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