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下面,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就提醒您查看详细内容:
》》》天津单人户申请公租房如何认定?
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独立户籍满3年的。
(二)离异1年以上(以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或丧偶的。
(三)非独立户籍的未婚人员,须与父母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父母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以外户籍或已双亡的,可单独申请。父母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内有住房的,须认定为该申请人住房。
(四)申请人(或配偶)与未婚子女在同一地址分别落有户籍的,应当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