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租房 天津公租房互换家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天津公租房互换家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导语】:在天津申请公租房,想要互换家庭应符合哪些条件呢?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答案!见正文:

  》》》天津公租房互换家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网设立“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可登陆后发布、查询房屋互换信息。申请互换的承租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没有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行为;

(二)首次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满一年后可提出互换申请,租赁期间内只允许互换一次;

(三)申请人(承租人)、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和保证人书面达成一致意见;

(四)承租同一套型住房不同小区的家庭之间可进行互换;

(五)承租家庭不欠缴房屋租金、物业费、供热费等相关费用;

(六)原承租房屋室内设施设备无缺失、无损坏;

(七)原承租房屋无拆改或已恢复原状;

(八)原承租房屋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bs/zu/41531.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