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天津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承租家庭,应当重新申请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下面,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提醒您查看详细内容:
》》》天津公租房怎么办理资格变更手续?
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承租家庭,应当重新申请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一)办理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
1.受理。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受理属于上述转换情形家庭的新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时,需查验其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相关材料,以及《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2.发证。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和区住建委,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相应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证明。该资格证明仅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办理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类型转换使用,不得办理市场租房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户籍地区住建委在申请人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证明上注明“须持此资格证明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二)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1.受理。户籍地区住建委需在上述家庭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证明后,重新受理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2.发证。户籍地区住建委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程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并在其上注明“==类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新申请补贴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