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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申请人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导语】:天津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公租房申请人,所需材料中包括家庭现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具体包括什么文件和材料?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整理了相关信息。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地产权证》;

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提供出售或置换该住房的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

房屋已拆迁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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