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保养老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2-0047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规字〔2022〕11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
成 文 日 期 :
2022年10月10日
发 文 日 期 :
2022年10月13日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一至四级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调整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伤残津贴

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177元、二级伤残167元、三级伤残157元、四级伤残147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一级伤残4213元、二级伤残4030元、三级伤残3847元、四级伤残3664元。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工伤职工,其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退休工伤人员补贴

2021年12月31日前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休工伤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一级伤残60元、二级伤残50元、三级伤残40元、四级伤残30元。调整后退休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一级伤残4213元、二级伤残4030元、三级伤残3847元、四级伤残3664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1年12月31日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最低发放标准1772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1元,最低发放标准1328元。

四、支付渠道

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bs/she/90980.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