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天津社保结算期办理业务须知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以下吧。
驻区相关单位及参保群众: 为科学高效应对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保护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提供网厅、电话、邮箱等多渠道立体化服务,方便您选择更加安全便捷的经办方式。
同时,按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请您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社保业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及经办大厅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同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现将6月份结算期时间安排及业务要点汇总如下,请您知悉:
1.参保单位本月办理人员增减、补费及缴费业务(含单位网厅)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19日中午12点(公休日除外)。建议于6月15日前完成。注:如若系统提示用、退工单位不一致时,可上传附件。社保网厅可办理用、退工手续。2.对于6月份无人员增减和补缴费业务的,在社保网厅首页直接点击“单位应收核定”——提交;对于有变动业务的,在提交的增减和补缴业务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单位应收核定”——提交。3.对于5月份未缴费成功单位,可通过单位网厅办理操作如下:缴费管理—中断缴费补缴处理—缴费申请(无人员变动)。中断补缴审核通过后,操作应收核定。特别提示:5月底前办理恢复及补缴业务,不加收滞纳金,逾期将加收滞纳金并影响职工刷卡就医等权益享受。4.请各单位于每月结算期内务必自主完成缴费核定,打印缴费告知单后,自主登陆天津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费(操作指导及问题咨询请联系税务部门),以免缴费失败影响相关社保权益及待遇享受。(一)时间安排1、企业单位办理退休人员新增及其他养老待遇支付业务的办理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1日(工作日);
2、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新增及其他养老待遇支付业务的办理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26日(工作日);
3、街道劳服中心请于6月2日前完成城乡人员新增及待遇终止等其他业务报送,6月6日生成支付表。
请相关单位互相转告,以免耽误退休人员的待遇领取。
1、疫情期间,确因管控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退休新增手续的单位,对于满足待遇享受条件,经本人同意,可以后延办理退休手续,待遇自符合享受之月起补发。 2、确因受疫情管控影响的,可以通过养老支付业务专用邮箱(sbzxdlyldyff@tj.gov.cn)办理退休,办理要求与柜台经办要求一致,务必留下联系人手机号码。 3、相关业务表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取。(提取码:dlsb)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办理退休新增之前务必在网申系统进行退休职工基本信息的填报,简要流程如下:网申系统—养老待遇—企业(机关事业)退休养老待遇申报—点击“新增”—逐项录入页面中所有空白项—点击“保存”“提交”。最后打印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信息申报(变更)表》;3、为确保每月退休人员新增工作顺利进行,请机关事业单位于每月15日前到分中心为当月到龄即将办理退休的职工先行打印该职工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缴费记录单》,并做好核对,准确无误后再进行虚账记实工作。 建议优先使用天津人社局官网(www.hrss.tj.gov.cn)社保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政务一网通平台、“掌上12333”、“津心办”等线上渠道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Ukey小钥匙):就业登记、退工登记、人员增加、人员减少、人员正常补缴、中断欠费补缴等;
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个人参保登记;
微信、支付宝、天津税务APP: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政务邮箱地址:
sbzxdlyldyff@tj.gov.cn(养老支付业务) sbzxdljbfw@tj.gov.cn(其他业务)
单位在办理社保登记、人员变动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咨询。企业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分中心咨询电话:24967594、24967644、24967460。
(电话仅限业务咨询,凡涉及个人及单位敏感信息的,不受理查询或办理,如有需要请尽量使用单位网厅、人力社保APP等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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