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份社保基金征缴结算工作安排的告知
驻区各参保单位:
1.参保单位本月办理人员增减、补费及缴费业务(含单位网厅)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9日中午12点(公休日除外)。建议于4月15日前完成。
注:如若系统提示用、退工单位不一致时,可上传附件。目前,人易宝和社保网厅均可办理用、退工手续。首次用工人员只可在人易宝端操作。
2.对于4月份无人员增减和补缴费业务的,在社保网厅首页直接点击“单位应收核定”——提交;对于有变动业务的,在提交的增减和补缴业务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单位应收核定”——提交。
3.对于3月份未缴费成功单位,可通过单位网厅办理操作如下:缴费管理—中断缴费补缴处理—缴费申请(无人员变动)。中断补缴审核通过后,操作应收核定。柜台办理需带公章。
4.请各单位于每月结算期内务必自主完成缴费核定,打印缴费告知单后,自主登陆天津税务客户端申报缴费,以免缴费失败影响相关社保权益及待遇享受。
温馨提示:
为有效防控疫情,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合理安排、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为减少单位等待时间,分中心经办窗口除受理中断补缴、新参保补缴三月以上等特殊业务外,原则上不再受理正常增减、应收核定等网厅自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