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建养老机构如何交费?
听众刘先生给《天津早晨》节目留言说,自己正在给家里老人考察一家民营养老院,听说前几天出台了养老机构收费新规定,现在入住,交费时是按照新规定交吗?天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甄凤英回复说:新建养老机构的预付费管理,是指社会力量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并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可以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预收的服务费不得超过老人在机构养老服务月收费标准的3-5倍。关于其他服务费的管理。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服务费原则上按月收取;收取医疗备用金等应急保障费用应在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中进行明确,不得超过老人在机构养老服务月收费标准的3-5倍。关于刘先生提出的问题,首先要看为家里老人选择的是哪种养老机构,如果是符合新建养老机构的预付费的,按照第一类管理;如果是养老机构服务费用缴纳方面的,按照第二类管理。老人在选择养老机构,入住前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甄凤英处长提示说:一要看公示。养老机构应当在接待大厅等醒目位置公示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预付费、医疗备用金等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和存管账户等信息,接受有关部门和老年人及家属监督,不得在公示项目、标准或服务协议外收取其他费用。二要看养老机构收费形式,即是“会员卡”形式收费,还是养老服务收费。对照相应情形,关注两个“3-5”问题。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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