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新网厅基本操作指南
该指南主要介绍了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中“缴费管理”模块的基本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登录社保网站
详见《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操作说明》
二、缴费管理
2.1 城镇职工增加
职工统筹区县间转入及首次参保登记对接劳动局用工登记数据采集,能够实时采纳用工人员名单及其时间,能够对其招工人员进行实时保险登记转入。2.1.1 城镇职工增加登记
2、将输入身份证号码的招录职工与本单位登记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如该职工已经在社保系统中登记,则可以补充人员资料并进行增员;如尚未在社保系统中登记就属于首次参保登记人员,则提示此人未在本单位登记就业信息,不允许办理该业务。3、需进行单位清欠处理,在申请清欠后才可进行本模块的操作。4、在每年12月21日至次年1月15日,需先进行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才可进行人员变动。5、存在中断缴费补缴处理,需处理后才可进行本模块的操作。1、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管理”-》“城镇职工增加”。2、单位用户:点击“新增”,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3、系统:判断此人是否已在本单位办理过用工备案登记,如果此人还未在本单位登记就业,给出提示不允许办理增员,如此人已在本单位登记就业,则系统自动带出登记的就业信息,系统带出的基本信息不允许修改,其中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常住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工资等可以进行修改。4、单位用户:补充可以修改的信息和上传必要附件后,点击“提交”。5、系统:根据就业信息判别出用工时间(就业登记信息)提示是否补缴费,如果补缴费则提示“请到‘单位人员正常补缴费’模块进行补缴费”点击【确认】可以跳转至单位人员正常补缴费模块”;如果无需补缴费,自动将刚才增员成功的人加入到当前增员申报名单中。1、变更原因系统根据所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自动生成。2、人员参保信息根据所选用工范围自动生成,不允许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