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育 速转|天津三孩如何登记?天津最新通知!

速转|天津三孩如何登记?天津最新通知!

近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发布

《关于实行三孩生育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了三孩生育登记的有关事项

图片

三孩生育登记有关事项
双方初婚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后已生育两个子女的;生育三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生育三个子女后,其中有子女残疾的。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三孩生育登记,申请人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前两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记录。子女残疾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图片
三孩生育登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三孩生育登记:

(一)双方初婚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后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三)生育三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

(四)生育三个子女后,其中有子女残疾的。

申请人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前两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记录。子女残疾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三孩生育补登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三孩生育补登记:

(一)2021年5月3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已经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二)2021年5月3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已怀孕第三个子女但终止妊娠的;

符合第一种情形的申请人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三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记录。子女残疾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符合第二种情形的申请人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前两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和终止妊娠的相关医疗资料。

工作要求

(一)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已通过再生育子女许可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本人可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办理三孩生育登记,不需要再次提供相关材料。

(二)目前,三孩登记暂不支持网上办理,相关程序待完善。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生育登记现场办理工作,落实首接责任制及承诺制等工作要求。对已经掌握符合三孩生育登记及补登记条件的群众,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办理。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bs/hun/45856.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