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天津车船税缴纳方式有变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以下吧。
据微信公众号“天津税务”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车船税征收工作,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车船税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届时,请您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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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信公众号“天津税务”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车船税征收工作,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车船税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届时,请您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来源:天津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