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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关于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昨天(5月6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通告原文如下:

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

禁行措施的通告

2021年5月1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延期实行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规定的通告》,规定自2022年5月9日起,我市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决定,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
已登记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2022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天津市公安局

2022年5月6日

·END·

编辑 郑毅
来源 平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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