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津政发〔2014〕33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9年底即将到期,需要重新修订。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修订后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文件查询地址
http://apply.xkctk.jtys.tj.gov.cn/apply/suggest/download/yjg.html
二、意见征求时间
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0日
三、意见提交方式
(一)网站留言:登陆“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kctk.jtys.tj.gov.cn),进入个人/企业账户,在“反馈意见”板块留言;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kzxzxk@tj.gov.cn;
(三)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及邮政编码: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207室,300250。
四、注意事项
意见征求截止到2019年11月20日,请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咨询电话:88908890转调控专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