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坐落于河东区富民路114号的“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泰歌分中心”,更名为“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华厦分中心”,地址变更为河东区津塘路119号(交警中山门大队旁),服务电话:(022)84260122。该中心从11月5日起恢复办公,符合快处快撤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就近前往处理。目前,全市交通事故快处分中心总数增至24家。
近期,我市雾、雨、雪天气持续,因行车视线不佳、路面湿滑,车辆之间易发小剐小蹭事故。天津交警提示您,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没有酒后、无证、无号牌等10种特殊情形时,无论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无争议,都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应撤不撤,交管部门将严格处罚当事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堵塞的,一并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