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公民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力度,现通告如下:一、对因雨雪天气、道路等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清洗车辆,导致机动车车身及其号牌被泥浆遮挡,或者载货汽车装载货物存在影响车辆号牌识认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责令当事人当场予以改正。二、因车辆号牌老化、褪色等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三、对通过加装防撞装置或利用备胎等遮挡车辆号牌,使用油漆、泥土等物质覆盖车辆号牌,以及车辆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认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对于因上述情况导致车辆号牌被遮挡或者识认不清的,应当及时进行改正或者申请换领号牌,逾期未进行改正或者申请换领号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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