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供暖室内温度不达标怎么办?下面,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就给您带来具体的信息:
供热单位测量供热室内温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每天8:00-21:00进行测温,此时间段外如用热户有特殊要求,可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
2、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精密玻璃水银温度计或数字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准确度)为±0.3℃,并且在测温时应出示检定证书。
3、选取被测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交点)距地1.2±0.1米的高度为测温点。
4、测温时应关闭室内所有门窗,待房间温度稳定后开始测温,测温仪表示值稳定时结束测温。
5、测温不得采用手持方法,所有人员应距离测温点1米以上。
6、对同一用热户测温,每天不超过两次。